2015《經濟法》基礎考點:約定不明的處理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經濟法》基礎考點:約定不明的處理。
【內容導航】:
1.總原則
2.具體規則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二單元合同的履行的內容。
【知識點】:約定不明的處理
1.總原則
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2.具體規則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3)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2010年單選題)
(5)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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