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
【內容導航】:
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十二章涉外經濟法律制度第一單元外商直接投資法律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
1.境內企業債權債務的承擔
外國投資者股權并購的,并購后所設外商投資企業承繼被并購境內公司的債權債務;外國投資者資產并購的,出售資產的境內企業承擔原有的債權債務。
2.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2006年單選題)
(1)注冊資本為210萬美元以下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10/7倍;
(2)注冊資本在210~500萬美元之間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倍;
(3)注冊資本在500~1200萬美元之間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5倍;
(4)注冊資本在1200萬美元以上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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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蜜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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