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上市公司的監事會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上市公司的監事會。
【內容導航】:
1.上市公司的監事會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五單元上市公司的組織機構的內容。
【知識點】:上市公司的監事會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基本相同,主要區別:
1.會議頻率: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每6個月至少召開1次。
2.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會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3.上市公司監事會可以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
4.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立監事會;而股份有限公司則必須設立監事會。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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