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股東資格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股東資格。
【內容導航】:
1.股東資格的認定
2.股東資格的繼承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二單元股東權利的內容。
【知識點】:股東資格
1.股東資格的認定
(1)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2)未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2.股東資格的繼承
在公司章程沒有規定的情況下,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直接繼承股東資格。
【解釋】該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無論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公司章程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可以直接繼承股東資格。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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