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階段測試題:產生時效中斷效果的情形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復習2014《經濟法》考點:產生時效中斷效果的情形,以下是相關練習題,供考生們進行自我測試。
【多選題】:
甲向乙借款1萬元,借款到期后甲分文未還。在訴訟時效期間內發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夠產生時效中斷效果的有( )。(2009年新制度)
A.乙在大街上碰到甲,甲主動向乙表示將在3日內先支付約定的利息
B.乙以特快專遞發送催款函件給甲,甲簽收后未拆封
C.甲遇到車禍,變成了植物人,且沒有法定代理人
D.乙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東奧會計在線解答】:
【答案】ABD
【解析】(1)選項A:視為“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2)選項B:應當認定為“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3)選項C:屬于訴訟時效的“中止”事由;(4)選項D:與“當事人提起訴訟”具有同等的中斷效力。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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