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經濟法》高頻考點:公司對外擔保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經濟法》高頻考點:公司對外擔保。本考點屬于《經濟法》第五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五節上市公司的內容。
【內容導航】:
1.對外擔保的規模
2.對外擔保的決議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掌握本考點,2007年單選題、2009年原制度單選題、2011年案例分析題。
【高頻考點】:公司對外擔保
(1)對外擔保的規模
公司章程對擔保總額及單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解釋】《公司法》對公司對外擔保的規模并沒有限制,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限制。
(2)對外擔保的決議
①2選1
公司為“他人”(非股東、非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②1選1
公司為“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大于1/2)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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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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