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經濟法》重要知識點:誰是被告
【東奧小編】我們一起學習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重要知識點:誰是被告。
公司法名片:公司法是規定各類公司的設立、活動、解散及其他對外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市場的主體法。其意義:鼓勵投資創業;強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強對債人的保護;加強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保護;強化公司社會責任和職工保護措施。
【內容導航】:
1.判斷誰是被告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第五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七節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活動中的法律責任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誰是被告
1.如果利害關系人未對被審計單位提起訴訟而直接對會計師事務所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對會計師事務所和被審計單位一并提起訴訟;利害關系人拒不起訴被審計單位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審計單位作為“共同被告”(而非第三人)參加訴訟。
2.如果利害關系人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分支機構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將該會計師事務所列為“共同被告”(而非第三人)參加訴訟。
【解釋】會計師事務所與其分支機構作為共同被告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分支機構的責任部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如果利害關系人提出被審計單位的出資人虛假出資或者出資不實、抽逃出資,且事后未補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將該出資人列為“第三人”(而非共同被告)參加訴訟。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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