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經濟法》重要知識點:承攬合同相關內容
【東奧小編】我們一起學習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重要知識點:承攬合同相關內容。本考點雖然內容簡單,但2001年出過案例分析題,考生們應引起注意。
合同法名片:合同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關系的法律,它主要規范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變更、轉讓、終止、違反合同的責任及各類有名合同等問題。在我國,合同法并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而只是我國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內容導航】:
1.第三人
2.隨時解除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八節其他合同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承攬合同相關內容
1.第三人
(1)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解釋】(1)主要工作:同意;(2)輔助工作:可以不經同意。
2.隨時解除(2001年案例分析題)
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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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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