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經濟法》高頻考點:訴訟時效的種類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經濟法》高頻考點:訴訟時效的種類。本考點屬于《經濟法》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三節訴訟時效制度的內容。
【內容導航】:
1.適用對象不同
2.可以援用的主體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
4.期間性質不同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本考點是需要考生百分百掌握的,考的次數非常多。2000年出過多選題、2003年出過單選題、2004年出過多選題、2006年出過單選題、2007年出過單選題、2008年出過單選題、2009年出過原制度單選題。
【高頻考點】:訴訟時效的種類
(1)普通訴訟時效:2年
(2)短期訴訟時效:1年
①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②出售質量不合格產品未聲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毀損的。
(3)長期訴訟時效:4年
①涉外貨物買賣合同爭議;
②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
(4)最長訴訟時效: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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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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