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斥項目的優選問題_2025年注會財管學習要點
在注會財管考試中,“互斥項目的優選問題”堪稱財務成本管理的“終極關卡”——它不僅是注會考試中計算復雜度高、易踩邏輯陷阱的“分水嶺”題型,更是企業資源高效配置的核心能力檢驗。面對凈現值(NPV)與內部收益率(IRR)的博弈、規模差異與期限錯配的較量,考生需穿透數據表象,深挖現金流特征與再投資假設的底層邏輯,警惕“指標打架”時的誤判風險。
【所屬章節】
第五章:投資項目資本預算
第二節:投資項目的評價方法
【知 識 點】
互斥項目的優選問題
基本評價指標出現矛盾的可能原因:
一是投資額不同;二是時間分布不同;三是項目期限不同。
(一)項目壽命期相同時
1.投資額不同
2.時間分布不同
總結
(1)只要項目壽命期相同,無論投資額和時間分布是否相同,均以凈現值法結論優先。
(2)投資人想要的是實實在在的投資回報金額,而非報酬率,因此內含報酬率、現值指數不適用于互斥項目的投資決策。
(二)項目壽命期不相同時
1.共同年限法
計算原理 | 決策原則 |
假設投資項目可以在終止時進行重置,通過重置使兩個項目達到相同的年限,然后比較其凈現值 【提示】通常選最小公倍數為共同年限 | 選擇調整后凈現值最大的方案為優 |
2.等額年金法
計算步驟 | 決策原則 |
(1)計算兩項目的凈現值 (2)計算凈現值的等額年金額 =該項目凈現值/(P/A,i,n) (3)永續凈現值=等額年金額/資本成本i 【提示】等額年金法的最后一步即永續凈現值的計算,并非總是必要的。在資本成本相同時,等額年金大的項目永續凈現值肯定大,根據等額年金大小就可以直接判斷項目的優劣 | 選擇永續凈現值最大的方案為優 |
3.共同年限法與等額年金法的缺點:
(1)有的領域技術進步快,不可能原樣復制;
(2)如果通貨膨脹比較嚴重,必須考慮重置成本的上升,兩種方法均未考慮;
(3)從長期來看,競爭會使項目凈利潤下降,甚至被淘汰,兩種方法均未考慮。
提示
通常在實務中,只有重置概率很高的項目才適宜采用上述分析方法。對于預計項目年限差別不大的項目,可直接比較凈現值,不需要做重置現金流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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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閆華紅老師《財務成本管理》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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