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進項稅額轉出的情況包括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非正常損失所對應的進項稅;特殊政策規定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非正常損失所對應的進項稅,具體包括: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等等。
更新時間:2024-08-09 09:40:50 查看全文>>
需要進項稅額轉出的情況包括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非正常損失所對應的進項稅;特殊政策規定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非正常損失所對應的進項稅,具體包括: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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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出未交增值稅:
轉出未交增值稅是指企業在核算增值稅時,當月的銷項稅額大于進項稅額,即企業應交但未交的增值稅部分。這部分增值稅需要通過會計科目進行結轉,以便后續繳納。
會計科目處理:結轉應繳納的增值稅:借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方: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二)科目說明:
轉出未交增值稅借貸的會計科目主要涉及“應交稅費”科目下的兩個子目:“應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以下是對這兩個會計科目在轉出未交增值稅過程中的詳細說明:
會計科目設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這是增值稅會計核算中的一個主要科目,用于記錄企業應交但尚未繳納的增值稅,包括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銷項稅額抵減、出口退稅等專欄。
內容:月度終了,企業應當將當月應交未交或者多交的增值稅自“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處理原則:
(一)當月應交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二)下期交納時(含以前各期)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限沒有要求。
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
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
一般情況下——憑票抵扣
購進方的進項稅額一般由銷售方的銷項稅額對應構成。故進項稅額在正常情況下是:
1.從銷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公式:
(1)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2)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非正常損失,或者改變用途,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并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已抵扣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不動產凈值率=(不動產凈值÷不動產原值)×100%
不得抵扣項目:
進項稅留抵會計分錄
有留抵稅額,本月多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有應交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進項稅轉出的會計分錄:
1、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已經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結轉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應稅行為)在流轉過程中實現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我國增值稅相關法規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其中,銷售服務是指提供交通運輸服務、建筑服務、郵政服務、電信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
進項稅額轉出可以跨期申報,同時調整賬務。當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接受的應稅勞務不是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而是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情況時,其支付的進項稅就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所謂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在數額上是一進一出,進出相等。而視同銷售是指企業對某項業務未做銷售處理,但按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交納相關稅費,需計算交納增值稅銷項稅額。二者的區別主要在于:進項稅額轉出僅僅是將原計入進項稅額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轉出去,不考慮購進貨物的增值情況;視同銷售銷項稅額是根據貨物增值后的價值計算的,其與該項貨物的進項稅額的差額,為應交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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