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稅法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印花稅稅率是1‰,考生們需要牢記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稅率,考試是不會單獨給出的。
更新時間:2023-03-10 09:45:15 查看全文>>
按照稅法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印花稅稅率是1‰,考生們需要牢記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稅率,考試是不會單獨給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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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減半政策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根據相關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稅額范圍內減征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一般納稅人企業不適用本政策。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印花稅的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我國法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出租人對經營租賃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
貸:租賃收入——經營租賃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
預收賬款
租金的處理
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出租人應采用直線法或者其他系統合理的方法將經營租賃的租賃收款額確認為租金收入。如果其他系統合理的方法能夠更好地反映因使用租賃資產所產生經濟利益的消耗方式的,則出租人應采用該方法。【一般直線法】
出租人對經營租賃提供激勵措施
租賃收款額和租賃付款額的區別是:
租賃收款額是指出租人因讓渡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資產的權利而應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項,包括:
(1)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額及實質固定付款額。存在租賃激勵的,應當扣除租賃激勵相關金額。
(2)取決于指數或比率的可變租賃付款額。該款項在初始計量時根據租賃期開始日的指數或比率確定。
(3)購買選擇權的行權價格,前提是合理確定承租人將行使該選擇權。
(4)承租人行使終止租賃選擇權需支付的款項,前提是租賃期反映出承租人將行使終止租賃選擇權。
(5)由承租人、與承租人有關的一方以及有經濟能力履行擔保義務的獨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擔保余值。
(一)初始計量
會計分錄:
1.租賃期開始日
借:應收融資租賃款—租賃收款額(按尚未收到的租賃收款額)
應收融資租賃款—未擔保余值(按預計租賃期結束時的未擔保余值)
銀行存款(按已經收取的租賃款)
貸:融資租賃資產(按融資租賃方式租出資產的賬面價值)
租賃開始日的會計分錄:
借:使用權資產(按成本)
租賃負債——未確認融資費用【總租金與現值差額】
貸:租賃負債——租賃付款額【總租金】
預付款項【租賃期開始日之前支付租賃付款額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賃激勵)】
銀行存款(初始直接費用)
預計負債(預計將發生的為拆卸及移除租賃資產、復原租賃資產所在場地或將租賃資產恢復至租賃條款約定狀態等成本的現值)
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的區別:
1、作用不同:
由于租賃公司能提供現成融資租賃資產,這樣使企業能在極短的時間,用少量的資金取得并安裝投入使用,并能很快發揮作用,產生效益,因此,融資租賃行為能使企業縮短項目的建設期限,有效規避市場風險,同時,避免企業因資金不足而放過稍縱即逝市場機會。經營租賃行為能使企業有選擇地租賃企業急用但并不想擁用的資產。特別是工藝水平高、升級換代快的設備更適合經營租賃。
2、兩者判斷方法不同:
融資租賃資產是屬于專業租賃公司購買,然后租賃給需要使用的企業,同時,該租賃資產行為的識別標準,一是租賃期占租賃開始日該項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給租賃公司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等于或大于租賃開始日該項資產賬面價值的90%及以上;三是承租人對租賃資產有優先購買權,并在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所支付購買金額低于優先購買權日該項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繼續租賃該項資產的權利,其支付的租賃費低于租賃期滿日該項租賃資產正常租賃費的70%.總而言之,融資租賃其實質就是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某種意義來說對于確定要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企業,融資租賃實質上就是分期付款購置固定資產的一種變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購買高得多。而對經營租賃則不同,僅僅轉移了該項資產的使用權,而對該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卻沒有轉移,仍然屬于出租方,承租企業只按合同規定支付相關費用,承租期滿的經營租賃資產由承租企業歸還出租方。
3、租賃程序不同:
我國現行印花稅稅收政策規定了對13個列舉稅目征收印花稅,其中合同性質的稅目有11個。對未列入印花稅列舉范圍的不征稅。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一是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二是產權轉移書據;三是營業賬簿;四是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五是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1.實行比例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比例稅率
2.實行定額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定額稅率
3.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實收資本+資本公積)×0.5‰
4.其他賬簿按件貼花,每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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