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適用范圍
精選回答
增值稅即征即退的規定
1. 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三種情況:
(1)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
(2)一般納稅人提供管道運輸服務(比如運輸天然氣)。
(3)經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
2. 納稅人銷售自產的符合規定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符合規定的資源綜合利用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3. 納稅人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有納稅信用級別條件要求的,以納稅人申請退稅稅款所屬期的納稅信用級別確定。申請退稅稅款所屬期內納稅信用級別發生變化的,以變化后的納稅信用級別確定。
增值稅先征后退的規定
為促進我國宣傳文化事業發展,2027年12月31日前,執行下列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
1. 對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各級組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各級人大、政協、政府、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科協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新華社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軍事部門的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
上述各級組織不含其所屬部門。機關報紙和機關期刊增值稅先征后退范圍掌握在一個單位一份報紙和一份期刊以內。
(2)專為少年兒童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中小學的學生教科書。
(3)專為老年人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期刊。
(4)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圖書和盲文期刊。
(6)經批準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內注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宜傳文化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0號,以下簡稱“2023年第60號”)附件1的圖書、報紙和期刊。
2. 對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5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各類圖書、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但按規定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2023年第60號附件2的報紙。
已按軟件產品享受增值稅退稅政策的電子出版物不得再申請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
3. 對下列印刷、制作業務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對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業務。
(2)列入2023年第60號附件3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印刷企業的印刷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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