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_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知識點
企業所得稅納稅期限 | 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邏輯關系 |
稅務師備考正在進行中,想要在備考中取得優異的成績,章節重要知識點就一定要掌握。下面是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的《涉稅服務實務》科目基礎知識點,一起來學習吧!
推薦:▏涉稅服務實務基礎考點匯總 ▏2024年圖書 ▏2024年好課 ▏
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邏輯關系(熟悉)
報表(37張)的結構邏輯:基礎信息表1張、主表1張、附表35張。
1.應納稅所得額計算
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每一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
直接計算法: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間接計算法: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金額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是按照“間接計算法”進行設計,即在利潤總額計算的基礎上,進行納稅調整。
根據納稅申報表主表的邏輯,應納稅所得額計算過程如下:
納稅調整后所得=利潤總額-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境外應稅所得抵減境內虧損
應納稅所得額=納稅調整后所得-所得減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上述項目金額分別來自企業的利潤表和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對應明細表。
應納稅所得額納稅調整中,主要關注事項——納稅申報表結構如下:
1.《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及其附表項目(包括收入類調整項目、扣除類調整項目、資產類調整項目、特殊事項調整項目、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及其他六個部分)
(1)《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
(2)《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20)
(3)《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30)
(4)《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40)
(5)《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
(6)《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60)
(7)《捐贈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
(8)《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
(9)《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
(10)《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
(11)《政策性搬遷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10)
(12)《貸款損失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
2.《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及其附表項目
(1)《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優惠明細表》(A107011)
(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
3.《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項目
4.《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項目
5.《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A107030)項目
2.應納稅額計算
應納稅額的計算過程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25%
應納稅額=應納所得稅額-減免所得稅額-抵免所得稅額
實際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額+境外所得應納所得稅額-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
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實際應納所得稅額-本年累計實際已繳納的所得稅額
本年實際應補(退)所得稅額=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民族自治地區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
上述項目金額來自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對應明細表。
應納稅額計算中,主要關注事項——納稅申報表結構如下:
納稅申報表 | 附表明細 |
《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及其附表項目 | (1)《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1) (2)《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2) |
《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A107050)項目 | — |
《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及其附表項目 | (1)《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后所得明細表》(A108010) (2)《境外分支機構彌補虧損明細表》(A108020) (3)《跨年度結轉抵免境外所得稅明細表》(A108030) |
《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及其附表項目 | 《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A109010) |
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受托對納稅人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時,可以按照納稅申報表計算應納稅額的順序,對上述項目進行分析,并根據需要取得相關證據,以便對被鑒證人匯算清繳的合法性和準確性作出評價。
(1)《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此表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主表。在納稅人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減納稅調整等金額后計算出“納稅調整后所得”。
該表包括利潤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納稅額計算三個部分。“利潤總額計算”中的項目,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計算填報。“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和“應納稅額計算”中的項目,除根據主表邏輯關系計算以外,通過附表相應欄次填報。
(2)《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該表由納稅人根據稅法、相關稅收規定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填報企業所得稅涉稅事項的會計處理、稅務處理以及納稅調整情況。
納稅人按照“收入類調整項目”“扣除類調整項目”“資產類調整項目”“特殊事項調整項目”“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其他”六類分項填報,匯總計算出納稅“調增金額”和“調減金額”的合計金額。
所屬章節:第二章 所得稅納稅審核和納稅申報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2024年《涉稅服務實務》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