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征稅對象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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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五章 納稅申報代理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征稅對象的審核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指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一)居民企業的征稅對象
居民企業應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作為征稅對象。
(二)非居民企業的征稅對象
1.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2.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各項所得 | 所得來源的確定 | |
1.銷售貨物所得 | 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 |
2.提供勞務所得 | 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 |
3.轉讓財產所得 | (1)不動產轉讓所得 | 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 |
(2)動產轉讓所得 | 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 |
(3)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 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 |
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 所得 |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 |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 |
6.其他所得 | 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
注:以上內容選自李運河老師2022年《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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