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_2022年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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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契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所屬章節(jié)】
第五章 所得稅和其他稅費的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契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契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納稅義務人和征稅對象的審核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規(guī)定繳納契稅。
2.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1)土地使用權出讓。
(2)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和土地經(jīng)營權的轉移。
(3)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①房屋的贈與是指房屋所有者將其房屋無償轉讓給受贈者的行為,應由受贈人按規(guī)定繳納契稅。
②以獲獎方式取得房屋產(chǎn)權的,其實質是接受贈與房產(chǎn),應照章繳納契稅。
③買房拆料或翻建新房,應照章繳納契稅。
3.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規(guī)定征收契稅。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等應交付經(jīng)濟利益的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參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或房屋買賣確定契稅適用稅率、計稅依據(jù)等。
以劃轉、獎勵等沒有價格的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參照土地使用權或房屋贈與確定契稅適用稅率、計稅依據(jù)等。
以自有房產(chǎn)作股投入本人獨資經(jīng)營的企業(yè),因未發(fā)生權屬變化,不需辦理房產(chǎn)變更手續(xù),不繳納契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精講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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