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價_2022年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知識點
實名制管理 | 業務信息的采集 | 信用評價 | 違法違規責任 |
每一份發奮努力的背后,必有加倍的賞賜。了解稅務師重要知識點在備考稅務師的過程中是十分重要的,下文為小編整理的《涉稅服務實務》科目基礎階段的必備知識點,各位考生一定要多加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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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信用評價
【所屬章節】
第一章 導論
【知識點】信用評價
信用評價
1.基本要求
(1)涉稅專業服務信用管理,是指稅務機關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從事涉稅專業服務情況進行信用評價,對從事涉稅服務人員的執業行為進行信用記錄。
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評價 | 實行信用積分和信用等級相結合方式 |
涉稅專業服務人員信用記錄 | 實行信用積分和執業負面記錄相結合方式 |
(2)涉稅專業服務信用信息分為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信息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信用信息。
納稅人的信用評價(第二章)與涉稅專業服務信用評價兩個部分,應分別做重點把握。
涉稅專業服務信用評價區分為對“機構”和“人員”的評價。
(3)稅務機關依托涉稅專業服務管理信息庫采集信用指標信息,由全國涉稅專業服務信用信息平臺按照《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及積分規則》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個人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及積分記錄規則》對采集的信用信息進行計算處理,自動生成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信用積分。
(4)稅務機關應當在門戶網站、電子稅務局和辦稅服務場所公告下列信息:
第一,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
第二,涉稅服務失信名錄。
2.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的信用評價
(1)信用評價的內容
包括信用信息指標、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級評價、信用等級標準、信用積分扣減、信用失信名錄。
信用信息指標 | 納稅信用、委托人納稅信用、納稅人評價、稅務機關評價、實名辦稅、業務規模、服務質量、業務信息質量、行業自律、人員信用 |
信用信息采集 | 第一,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報送的信息 第二,稅務機關稅收征管過程中產生的信息和涉稅專業服務監管過程中產生的信息 第三,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公開的信息 |
信用等級評價 | ①省稅務機關根據信用積分和信用等級標準對管轄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進行信用等級評價 ②在一個評價周期內新設立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不納入信用等級評價范圍 ③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個評價周期信用等級評價工作 ④信用等級評價結果自產生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 ⑤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為評價周期內的累計積分,按月公告,下一個評價周期重新積分。 評價周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⑥第一個評價周期信用積分的基礎分為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當前納稅信用得分,以后每個評價周期的基礎分為該機構上一評價周期信用積分的百分制得分 |
信用等級標準 | 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TSC)按照從高到低順序分為五級,分別是TSC5級、TSC4級、TSC3級、TSC2級和TSC1級。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滿分為500分 |
信用積分扣減 | ①稅務機關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違反規定進行處理的,進行積分扣減和降低信用等級 ②稅務機關對從事涉稅服務人員違反規定進行處理的,進行積分扣減和執業負面記錄 |
信用失信名錄 | ①屬于嚴重違法違規情形的,納入涉稅服務失信名錄,期限為2年,到期自動解除 ②稅務機關在將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列入涉稅服務失信名錄前,應當依法對其行為是否確屬嚴重違法違規的情形進行核實,確認無誤后向當事人送達告知書,告知當事人將其列入涉稅服務失信名錄的事實、理由和依據。當事人無異議的,列入涉稅服務失信名錄;當事人有異議且提出申辯理由、證據的,稅務機關應當進行復核后予以確定 |
(2)信用評價的應用
稅務機關建立涉稅專業服務信用管理與納稅服務、稅收風險管理聯動機制,根據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信用狀況,實施分類服務和監管。
信用等級 | 稅務機關采取的措施 |
對達到TSC5級的 | 采取下列激勵措施: 第一,開通納稅服務綠色通道,對其所代理的納稅人發票可以按照更高的納稅信用級別管理 第二,依托信息化平臺為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開展批量納稅申報、信息報送等業務提供便利化服務 第三,在稅務機關購買涉稅專業服務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
對達到TSC4級、TSC3級的 | 實施正常管理,適時進行稅收政策輔導,并視信用積分變化,選擇性地提供激勵措施 |
對達到TSC2級、TSC1級的 | 采取下列措施: 第一,實行分類管理,對其代理的納稅人稅務事項予以重點關注 第二,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第三,向其委托方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推送風險提示 第四,涉稅專業服務協議信息采集,必須由委托人、受托人雙方到稅務機關現場辦理 |
對納入涉稅服務失信名錄的 | 采取下列措施: 第一,予以公告并向社會信用平臺推送 第二,向其委托方納稅人、委托方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進行風險提示 第三,不予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稅業務 |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精講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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