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服務實務沖刺考點速記手冊:稅務登記管理
稅務師考試備考沖刺正在進行中,小編帶領大家進入第二章節的重點學習。以下是小編整理出的第二章速記知識點,考生朋友們快來看看吧!更多知識點請參考2021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沖刺考點速記手冊,建議收藏>>>
稅務登記管理
(一)設立稅務登記
納稅人 | 基本要求 | 辦理程序 | 適用范圍 |
“多證合一”登記模式的納稅人 | 無須單獨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 首次辦理涉稅事宜時,對稅務機關依據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共享信息制作的《“多證合一”登記信息確認表》進行確認,對其中不全的信息進行補充,對不準確的信息進行更正。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可作為稅務登記證件使用 |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組織 |
“多證合一”改革之外的其他組織 | 應當依法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 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境外非政府組織 |
(二)變更稅務登記
適用范圍 | 時限要求 |
①改變納稅人名稱、法定代表人的 ②改變住所、經營地點的(不含改變主管稅務機關的) ③改變經濟性質或企業類型的 ④改變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的 ⑤改變產權關系的 ⑥改變注冊資金的 | ①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按規定納稅人須在市場監督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自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②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市場監督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到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
(三)注銷稅務登記
適用范圍 | 時限要求 |
①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的 ②納稅人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 ③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或產權關系變更而涉及改變主管稅務機關的 ④納稅人發生的其他應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情況的 | ①納稅人應在向市場監督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②納稅人按規定不需要在市場監督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③納稅人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應自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
【提示】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
(注:以上《涉稅服務實務》內容由東奧教務團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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