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考試備考進入了沖刺階段,小編整理了各個章節的速記知識點幫助大家備考,除此之外,各位考生朋友們也不要忘記使用模擬題進行練習哦!更多知識點請參考2021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沖刺考點速記手冊,建議收藏>>>

(一)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的信用評價
1.信用評價的內容
信用信息指標 | 信用信息包括納稅信用、委托人納稅信用、納稅人評價、稅務機關評價、實名辦稅、業務規模、服務質量、業務信息質量、行業自律、人員信用等 |
信用信息采集 | 從以下渠道采集信用信息: 第一,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報送的信息 第二,稅務機關稅收征管過程中產生的信息和涉稅專業服務監管過程中產生的信息 第三,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公開的信息 【提示】涉稅專業服務機構跨區域從事涉稅專業服務的相關信用信息,歸集到機構所在地 |
信用等級評價 | ①省稅務機關根據信用積分和信用等級標準對管轄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進行信用等級評價 ②在一個評價周期內新設立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不納入信用等級評價范圍 ③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個評價周期信用等級評價工作 ④信用等級評價結果自產生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 ⑤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為評價周期內的累計積分,按月公告,下一個評價周期重新積分。評價周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⑥第一個評價周期信用積分的基礎分為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當前納稅信用得分,以后每個評價周期的基礎分為該機構上一評價周期信用積分的百分制得分 【提示】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未參加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第一個評價周期信用積分的基礎分按照70分計算 |
信用積分扣減 | ①稅務機關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違反規定進行處理的,進行積分扣減和降低信用等級 ②稅務機關對從事涉稅服務人員違反規定進行處理的,進行積分扣減和執業負面記錄 |
2.信用失信名錄
屬于嚴重違法違規情形的,納入涉稅服務失信名錄,期限為2年,到期自動解除。
(二)涉稅專業服務信用復核機制
1.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對信用積分、信用等級和執業負面記錄有異議的,可在信用記錄產生或結果確定后12個月內,向稅務機關申請復核。
稅務機關應當按照包容審慎原則,于3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工作,作出復核結論,并提供查詢服務。
2.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從事涉稅服務人員對稅務機關擬將其列入涉稅服務失信名錄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辯理由,向稅務機關申請復核。
稅務機關應當按照包容審慎原則,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工作,作出復核結論,并提供查詢服務。
(注:以上《涉稅服務實務》內容由東奧教務團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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