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_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
備考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今天的《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已經準備好了,趕快來和東奧小編一起學習新的稅務師知識點,為自己積累更高的考試分數吧!
【內容導航】
納稅申報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二章-稅務管理概述
【知識點】納稅申報
納稅申報
1.納稅申報的概念
(1)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2)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2.納稅申報的方式
(1)自行申報
(2)郵寄申報
(3)電子方式
(4)代理申報(屬于稅務師事務所開展的非涉稅鑒證業務)
3.納稅申報的具體要求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論當期是否發生納稅義務,除經稅務機關批準外,均應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
(2)實行定期定額方式(雙定)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雙簡)等申報納稅方式。
(3)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4)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稅務機關核準,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
【提示】
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②經核準延期辦理前款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③延期申報≠延期納稅。
各位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今天的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的知識點就到這里了,希望大家能夠每天堅持學習,堅持積累。
(注:以上內容選自東奧教研團隊基礎班《涉稅服務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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