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涉稅會計核算_2019《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
自己打敗自己是最可悲的失敗,自己戰勝自己是最可貴的勝利。2019稅務師的備考已經開始,希望同學們沖破阻礙,戰勝自己,順利通關!
【內容導航】
企業涉稅會計核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納稅申報代理和納稅審核業務基本知識
【知識點】企業涉稅會計核算
企業涉稅會計核算
工業企業增值稅的核算
【總體說明】自2018年5月1日起,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一)供應階段
1.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所支付的增值稅不能抵扣的賬務處理。
【要點】應當將此増值稅額并入外購貨物或應稅勞務成本之中。
【提示】增值稅不能抵扣的情況有:
(1)小規模納稅人外購貨物或應稅勞務所支付的増值稅,不得抵扣其應納稅額。
(2)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増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3)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4)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5)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人生的道路上沒有捷徑可言。只有腳踏實地才能走向自己的目標。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備考正在進行,希望同學們能夠向著自己的目標不斷努力。
(注:以上內容選自李運河老師《涉稅服務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