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納稅_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答疑精選
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備考正在進行,都說愛笑的女孩運氣不會太差,但我認為努力的人運氣更好,因為努力了,才能笑到最后,所以,同學們努力學習,爭取笑到最后。
【學員提問】
有一筆分錄,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29490,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29490(85000-2040+120000-85000)*25%,請老師給我講一下,這個公式里的數分別是什么意思?為何要這樣計算呢?
【東奧答疑】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首先這里屬于直接捐贈,所以企業所得稅前不得扣除,即計入企業自己計入營業外支出的金額85000不得稅前扣除,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85000;
其次應為企業未將非貨幣性資產捐贈增值稅視同銷售,所以需要補交增值稅20400元,因此企業少記城建和教育費附加2040元,可以稅前扣除,所以調整減少2040元;
第三,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捐贈,屬于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情形,應將其收入和成本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所以調整應納稅所得額120000-85000;
這些對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合計影響乘以稅率為對所得稅費用的影響,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更正。
正在備考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各位同學不要慌張,只要努力學習,制定好合理的學習計劃,相信各位考生都可以達成所愿,順利通關。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涉稅服務實務》教務專家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