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轉出_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答疑精選
有夢想的人睡不著,沒夢想的人睡不醒。希望報考2019年稅務師的同學們,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完成這個小目標!
【學員提問】
請問老師,進項稅額轉出有哪些情況?
【東奧答疑】
進項稅額轉出主要是指,但是其外購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等的進項稅額已經抵扣的,后發生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需要作進項稅額轉出;
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包括: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但是發生兼用于上述不允許抵扣項目情況的,該進項稅額準予全部抵扣。
2.非正常損失所對應的進項稅,具體包括:
(1)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2)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上述4項所說的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3.特殊政策規定不得抵扣的進項稅
(1)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2)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希望各位考生在閱讀東奧解答的內容后能夠對進項稅額的轉出有更深的了解。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備考正在進行之中,希望各位同學為此努力。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涉稅服務實務》教務專家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