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稅務師事務所設立
既然改變不了過去,那我們就努力改變未來吧。在備考稅務師考試的過程中,考生們要學會克服困難,戰勝自己!
【內容導航】
稅務師事務所設立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物》相關基礎知識
【知識點】稅務師事務所設立
稅務師事務所設立
1.稅務師事務所采取合伙制或者有限責任制組織形式的,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合伙人或者股東由稅務師、注冊會計師、律師擔任,其中稅務師占比應高于百分之五十;
(2)有限責任制稅務師事務所的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擔任;
(3)稅務師、注冊會計師、律師不能同時在兩家以上的稅務師事務所擔任合伙人、股東或者從業;
(4)稅務師事務所字號不得與已經行政登記的稅務師事務所字號重復。
【提示】合伙制稅務師事務所分為普通合伙稅務師事務所和特殊普通合伙稅務師事務所。
2.稅務師事務所辦理商事登記后,應當向省稅務機關辦理行政登記。省稅務機關準予行政登記的,頒發《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證書》,并將相關資料報送國家稅務總局,抄送省稅務師行業協會。不予行政登記的,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不予行政登記的理由。
天才就是這樣,終身努力,才會成為天才。并不是所有的成功人士都擁有過人的天賦,只是他們為夢想付出的行動多而已。希望大家認真備考,爭取早日通關稅務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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