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應納稅額計算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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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應納稅額計算的審核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專題二-增值稅
【知識點】應納稅額計算的審核
應納稅額計算的審核
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3)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4)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5)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6)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7)納稅人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委托代銷除外),為貨物移送當天;
(8)發生應稅行為,為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9)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10)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的,為金融商品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11)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通往光明的道路是平坦的,為了成功,為了奮斗的渴望,我們不得不努力。只要我們擁有強大的自信,那么任何困難都不會輕易打敗我們。2019年稅務師報名預計在4月中旬,請考生們做好準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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