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工業企業增值稅的核算
新考季已經開始,2019年稅務師備考已正式起航。考生們應盡快調整好自己的狀態,制定好預習階段的備考計劃并嚴格執行。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以下內容,一起來看。
【內容導航】
工業企業增值稅的核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專題一-涉稅會計核算
【知識點】工業企業增值稅的核算
工業企業增值稅的核算
(一)供應階段
1.按價稅合計金額記賬的情況(不得抵扣進項稅)
(1)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全面營改增以前存在)、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應稅勞務或應稅服務;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應稅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應稅勞務、應稅服務;
(4)小規模納稅人購入貨物、勞務或應稅服務。
會計處理:
借:原材料等(價稅合計數)
貸:銀行存款等
2.按價稅分別記賬的情況
一般納稅人按現行稅法規定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借:××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外購)
營業外收入(接受捐贈)
實收資本(投資者投入)
3.2016年5月1日后購入“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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