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對于計稅依據特殊規定審核
稅務師考試時間定在11月10日-11日,距離考試不到一個月,考生要珍惜時間,努力學習,不要等考前臨時抱佛腳。為了幫助大家學習,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其他稅種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的知識點,供大家學習。
【內容導航】
對于計稅依據特殊規定的審核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十一章 其他稅種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對于計稅依據特殊規定的審核
對于計稅依據特殊規定的審核
1.應稅憑證以“金額”、“收入”、“費用”作為計稅依據的,應當全額計稅,不得作任何扣除。
2.同一憑證,載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分別記載金額的,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高稅率計稅貼花。
3.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
4.對證券(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稅,依書立時證券市場當日實際成交價格計算金額,按1%的稅率繳納印花稅(目前是單邊征收,即購入股票時不納稅,出售股票時納稅)。
5.車間、門市部、倉庫設置的不屬于會計核算范圍或雖屬會計核算范圍,但不記載金額的登記簿、統計簿、臺賬等,不貼印花。
臨近稅務師考試,考生們要提高注意力,爭取在考試前再次超越自己!小編會持續為大家提供高頻考點供大家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