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轉增股本所得稅的征收辦法
稅務師考試備考期間,考生要加強對知識點的理解,重點學習教材重點章節,強化做題的能力。備考進行到現在這個階段,考生應把學習重點放在易考的考點及分值高的章節上著重學習。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高頻考點,供大家學習。
【內容導航】
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辦法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 第十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辦法
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辦法
(1)非上市及未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并符合財稅[2015]116號文件有關規定的,納稅人可分期(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非上市及未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其他企業轉增股本,應及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上市公司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轉增股本(不含以股票發行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按現行有關股息紅利差別化政策執行。
計稅金額=(未分配利潤轉增金額+盈余公積轉增金額+資本公積轉增金額)×持股比例
應繳個人所得稅=計稅金額×20%
稅務師考試備考,考生首先要保證有足夠的自信。只有相信自己,肯定自己,才會在前行的路上一直給自己信心,不會被挫折所壓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