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征稅范圍的審核
在進行稅務師的備考過程時,考生可以將錯題整理到筆記上,方便以后翻閱。小編今天準備了《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相關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和閱讀。
【內容導航】
征稅范圍的審核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 第十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征稅范圍的審核
征稅范圍的審核
1.工資、薪金所得
【提示】不予征稅項目:
①獨生子女補貼。
②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③托兒補助費。
④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1)公司職工取得的用于購買企業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對出租車駕駛員采取單車承包或承租方式運營,出租車駕駛員從事客貨營運取得的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
(3)開展商業健康保險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工作有關問題明確規定:對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試點地區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并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額扣除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標準之外的扣除。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1)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此稅目征稅。
(2)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利潤分配,并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提示】除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上述所得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或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報酬的所得。
(1)在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其營銷業績突出的非雇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游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的全額作為該營銷人員當期的勞務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并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
(2)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事項連續取得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5.稿酬所得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應視為另一次稿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同一作品先在報刊上連載,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報刊上連載的,應視為兩次稿酬所得征稅,即連載作為一次,出版作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取得收入的,以連載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為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發表時,以預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應合并為一次計算個人所得稅;
(5)同一作品出版、發表后,因添加印數而追加稿酬的,應與以前出版、發表時取得的稿酬合并計算為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以某項特許權的一次許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如果該次轉讓取得的收入是分筆支付的,則應將各筆收入相加為一次的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8.財產租賃所得
個人取得的財產轉租收入,屬于“財產租賃所得”的征稅范圍,由財產轉租人繳納個人所得稅。
9.財產轉讓所得
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提示】股票轉讓所得:目前對境內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0.偶然所得
【提示】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不超過800元(含8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超過800元的,應全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一次中獎不超過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的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11.其他所得
超過國家利率支付給儲戶的攬儲獎金,屬于“其他所得”,不屬于免稅的儲蓄利息所得。
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超過上述利息額支付給儲戶的部分,不管是以利息,獎金還是以其他名義支付,均不屬于稅法規定的免稅利息所得,必須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與其顧慮太多,倒不如放手一搏。備考稅務師考試,考生們要放平心態,輕松備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