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轉讓定價方法
距離稅務師考試還有不足三個月的時間,考生們是否已經將心態調整好了呢?小編今天準備了《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相關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和閱讀。
【內容導航】
轉讓定價方法
適用范圍及差異調整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 第十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轉讓定價方法
轉讓定價方法
1.企業發生關聯交易以及稅務機關審核、評估關聯交易均應遵循獨立交易原則,選用合理的轉讓定價方法。
2.轉讓定價方法:可比非受控價格法、再銷售價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凈利潤法、利潤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方法。
方法 | 含義 |
可比非受控價格法 | 按照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進行相同或類似業務往來的價格進行定價的方法。 |
再銷售價格法 | 按照關聯方購進商品再銷售給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方的價格減除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后的金額進行定價的方法。即: |
成本加成法 | 按照關聯交易發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關聯交易毛利進行定價的方法。 |
交易凈利潤法 | 按照可比非關聯交易的利潤率指標確定關聯交易凈利潤的方法。 |
利潤分割法 | 根據企業與其關聯方對合并利潤的貢獻在各方之間采用合理標準進行分配的方法。 |
3.適用范圍及差異調整
(1)可比非受控價格法適用于所有類型的關聯交易。存在差異調整時應就該差異對價格的影響進行合理調整,無法合理調整的,應根據規定選擇其他合理的轉讓定價方法。
(2)再銷售價格法適用于再銷售者未對商品進行改變外形、性能、結構或更換商標等實質性增值加工的簡單加工或單純購銷業務。存在差異調整時應就該差異對毛利率的影響進行合理調整,無法合理調整的,應根據規定選擇其他合理的轉讓定價方法。
(3)成本加成法適用于有形資產的購銷、轉讓和使用,勞務提供或資金融通的關聯交易。存在差異調整時應就該差異對成本加成率的影響進行合理調整,無法合理調整的,應根據規定選擇其他合理的轉讓定價方法。
(4)交易凈利潤法適用于有形資產的購銷、轉讓和使用,無形資產的轉讓和使用以及勞務提供等關聯交易。存在差異調整時應就該差異對營業利潤的影響進行合理調整,無法合理調整的,應根據規定選擇其他合理的轉讓定價方法。
(5)利潤分割法適用于各參與方關聯交易高度整合且難以單獨評估各方交易結果的情況。
寧愿辛苦一陣子,不要辛苦一輩子。備考稅務師考試,考生們要做好復習規劃,不要白白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