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實務》高頻考點:對應納稅額的審核
還有兩天的時間,2018年稅務師補報名的入口就要關閉了,各位考生請抓緊時間哦。小編今天準備了《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相關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和閱讀。
【內容導航】
1.境外所得抵扣稅額原理
2.境外所得已納稅額抵扣方法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 第十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對應納稅額的審核
對應納稅額的審核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1.境外所得抵扣稅額原理:對居民企業的稅收管轄權和避免國際重復征稅。
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限額抵免:
(1)居民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2)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
2.境外所得已納稅額抵扣方法——分國(地區)、不分項目。
某國(地區)所得抵免限額=中國境內、境外所得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條例規定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于某國(地區)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國境內、境外應納稅所得額總額=來源于某國(地區)的應納稅所得額(境外稅前所得額)×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
(1)計算抵免限額時注意一般企業稅率為25%,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稅率為15%。
(2)境外所得已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后的余額進行抵補。
人生最大的改變就是去做自己害怕的事情。備考稅務師考試,考生們要走出自己的舒適區,不要被懶惰和拖延打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