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代理建賬建制的基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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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代理建賬建制的基本內容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六章建賬建制代理記賬實務
【知識點】代理建賬建制的基本內容
代理建賬建制的基本內容
1.代建個體工商戶財務會計制度
(1)代建個體工商戶復式賬會計制度
稅務師為個體工商戶建立復式賬簿,應按《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加、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按月編制資產負債表、應稅所得表和留存利潤表,報送主管財稅機關。
(2)代建個體工商戶簡易賬會計制度
稅務師代為建賬建制除設置簡易會計科目核算外,應按月編制應稅所得表,在辦理當期納稅申報時向主管財政、稅務機關報送。
【提示】復式賬要編報資產負債表、應稅所得表、留存利潤表,簡易賬只有應稅所得表。
2.準確履行納稅義務
凡是按個體工商戶進行稅務登記管理的,均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作為計算個人所得稅的依據。
(1)收入確認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確認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此相關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
(2)成本列支范圍是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和應記入成本的間接費用。
【提示】業主取得的工資不允許扣除,自2011年9月1日起,業主生計費用扣除標準為3500元/月。
(3)費用列支范圍是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4)損失列支范圍包括存貨、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另外,包括在營業外支出科目中核算的賠償金、違約金、公益救濟性捐贈等。
(5)下列稅前不允許扣除的各項支出,要從成本費用中剔除:
①資本性支出(不得直接稅前扣除),包括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其他資產的支出,對外投資的支出;
②被沒收的財物及支付的罰款;
③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以及各種稅收的滯納金、罰款;
④各種贊助支出(指非廣告性贊助);
⑤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
⑥分配給投資者的股利;
⑦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
⑧與生產經營無關的其他支出;
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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