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稅務登記
稅務師備考學習,應端正心態,學習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考試,還可以使自己不斷的進步,為未來的職業發展有更好的選擇。
【內容導航】
稅務登記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四章稅務登記管理
【知識點】稅務登記
稅務登記
(一)“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
1.“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是指企業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發的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部門核發的統計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登記制度。
【提示1】
(1)已按照“三證合一”登記模式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五證合一”登記,由登記機關將相關登記信息發送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
(2)企業原證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登記機關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3)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改為企業按規定自行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井向社會公示。
(4)“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并非是將稅務登記取消了,稅務登記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這個營業執照在稅務機關完成信息補錄后具備稅務登記證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5)新設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領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后,無需再次進行稅務登記,不再領取稅務登記證。
個體工商戶實施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登記制度。
【提示2】
(1)對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換照的,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暫未取得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
(2)過渡期間,未換發“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原稅務登記證件繼續有效,如企業申清注銷,稅務機關按照原規定辦理。
2.新的“五證合一”辦證模式,企業只需等待2個工作日即可辦理。
3.除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外,其他主體稅務登記按照原有法律制度執行,即其他機關(編辦、民政、司法等)批準設立的主體暫不納入“五證合一、一照一碼”辦理范圍,仍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代理稅務登記操作規范
1.企業在工商登記,取得“五證合一、一照一碼”證照后,30日內未去稅務機關報到,不屬于逾期登記。
2.代理填報《稅務登記表》
《稅務登記表》分三種類型:分別適用于單位納稅人、個體經營納稅人、臨時經營納稅人。
稅務師應根據企業的經濟類型領取相應的表式,填寫完畢后將登記表及有關資料報送稅務機關審核。
涉稅服務實務前幾章的主要是相關的規章制度的學習,比較基礎,考生應注意理解記憶,為后續更深入的學習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