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務代理實務》沖刺知識點: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稅計稅方法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沖刺知識點: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稅計稅方法
【內容導航】:
1.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稅計稅方法

本知識點屬于《稅務代理實務》第九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第三節的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稅計稅方法的內容。
【知識點】: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稅計稅方法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每一納稅年度個人全年承包、承租經營收入總額-必要費用
全年承包、承租經營收入總額=分得的經營利潤+承包者的工資、薪金
必要費用,即生計費用,每月3500元。
提示:
①假設個人承包具有法人資格的酒店,酒店應先流轉稅、再其他稅、后所得稅。繳納企業所得稅后,才是稅后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費用)。針對稅后利潤,承包人個人要上交承包費,這個承包費,是可以在計算個稅時扣除的,最后剩余的是分得的經營利潤。
②承包者的工資、薪金平時不用繳納個稅,最后與分得的經營利潤合并計算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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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