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沖刺知識點:消費稅的基本規定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沖刺知識點:消費稅的基本規定
【內容導航】:
1.消費稅的基本征稅范圍及適用稅率

本知識點屬于《稅務代理實務》第八章貨物和勞務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第二節消費稅的基本規定的內容。
【知識點】:消費稅的基本規定
消費稅的基本征稅范圍及適用稅率
稅目 |
子目 |
稅率及注意事項 |
煙 |
1.卷煙 |
1.卷煙出廠環節適用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的復合計稅方法:甲類卷煙稅率為56%,乙類卷煙稅率為36%,定額稅每支0.003元,即150元/標準箱 |
酒及酒精 |
1.白酒 |
1.白酒適用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的復合計稅方法,稅率為20%,每斤定額稅0.5元 |
化妝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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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30%的稅率 |
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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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銀首飾及鉆石飾品在零售環節納稅,稅率5% |
鞭炮、焰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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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成品油 |
1.汽油 |
適用定額稅率,按升計征 |
汽車輪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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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含農用拖拉機、收割機等專用輪胎。子午線輪胎免征消費稅 |
小汽車 |
1.乘用車 |
1.含9座內乘用車、10~23座內中輕型商用客車 |
摩托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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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兩檔 |
高爾夫球及球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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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高爾夫球、高爾夫球桿、高爾夫球包(袋)、高爾夫球桿的桿頭、桿身和握把,稅率10% |
高檔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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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只不含增值稅售價在10000元以上的手表,20% |
游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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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木制一次性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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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體范圍詳見稅法一198頁) |
實木地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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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體范圍詳見稅法一199頁) |
總結:卷煙、白酒復合征稅;啤酒、黃酒和成品油定額征稅;其他定率征稅。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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