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沖刺知識點:“應交稅費”科目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沖刺知識點:“應交稅費”科目
【內容導航】:
1.“應交稅費”科目

本知識點屬于《稅務代理實務》第六章 企業涉稅會計核算第一節“應交稅費”科目的內容。
【知識點】:“應交稅費”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各種稅金,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
本科目還核算企業按其他規定繳納的教育費附加、保險保障基金、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企業不需要預計繳納的稅金,如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應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進行明細核算,增值稅三個二級科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增值稅檢查調整。“應交增值稅”還設計9個專欄進行核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提示:不包含“營改增”涉及到的相關科目,“營改增”涉及的相關內容在第八章詳細講解。
“應交增值稅”二級明細科目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設9個專欄:
1.“進項稅額”專欄,記錄企業購入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而支付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企業購入貨物或接受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所購貨物應沖銷的進項稅額,用紅字登記。
2.“已交稅金”專欄,核算企業當月繳納本月增值稅額。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3.“減免稅款”專欄,反映企業按規定減免的增值稅款。企業按規定減免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4.“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反映出口企業銷售出口貨物后,向稅務機關辦理“免抵退”稅申報,按規定計算的應免抵稅額。
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5.“轉出未交增值稅”專欄,核算企業月終轉出應繳未繳的增值稅。
6.“銷項稅額”專欄,記錄企業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企業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收取的銷項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銷售貨物應沖減的銷項稅額,只能在貸方用紅字登記。
提示:除正常銷售外,考生們要結合《稅法一》中的混合銷售、視同銷售、兼營銷售、特殊方式銷售的考核,這部分內容非常重要,詳見第八章。
7.“出口退稅”專欄,記錄企業出口適用零稅率的貨物,向海關辦理報關出口手續后,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向稅務機關(國稅)申報辦理出口退稅而收到退回的稅款。
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8.“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企業的購進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9.“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核算一般納稅人月終轉出多繳的增值稅。對于由于多預繳稅款形成的“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借方余額,才需要做轉出處理。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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