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代理人_25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
理想的成績不會憑空而來,它源于對知識的渴望與不斷的學習實踐,只有勤奮耕耘,才能收獲滿滿的果實。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的預習考點,一起看下!
訴訟代理人
(一)法定訴訟代理人
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
(二)委托訴訟代理人
數量 |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
代理人資格 |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1)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2)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3)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
代理權消滅 | (1)訴訟終結 (2)委托代理人死亡或者喪失訴訟行為能力 (3)委托代理人辭卻或解除委托 |
所屬章節:第十七章 民事訴訟法
注:以上內容選自陳小球老師2024考季《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