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物權的分類
含淚播種的人一定能含笑收獲!要想有效的備考2023年稅務師考試,就要提前學習稅務師的知識點。下文為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的《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八章預習知識點,希望大家堅持學習,終會取得理想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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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八章 物權法
【知識點】物權的分類
物權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1.所有權,是指對自己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2.用益物權,是指以實現對標的物的“使用和收益”為目的而設立的他物權(旨在支配標的物的使用價值)。
3.擔保物權,是指為擔保債務履行而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上設立的他物權(旨在支配標的物的交換價值)。
分類 | 內容 | |
誰人之物 | 自物權 | 所有權(完全物權) |
他物權 | 用益物權、擔保物權(限定物權) | |
他物權設立目的 | 用益物權 | 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地役權、宅基地使用權、居住權(2017多) |
擔保物權 | 抵押權、質權、留置權 | |
物權客體 | 動產物權 | 動產所有權、動產抵押權、動產質權(2022年新增) |
不動產物權 | 不動產所有權、不動產抵押權(2022年新增) | |
權利物權 | 權利質權(權利作為物權客體須有法律的特別規定,權利物權的公示方法和變動要件由法律區分權利的不同類型而分別予以特別規定)(2022年新增) | |
是否登記生效 | 登記物權 | 不動產物權(并非所有的都是登記生效) |
非登記物權 | 絕大多數動產物權 | |
能否獨立存在 | 主物權 | 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 |
從物權 | 擔保物權從屬于債權而存在;地役權從屬于需役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而存在 |
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2022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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