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_2022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知識點
法定免責和減責事由 | 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 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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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
【所屬章節】
第九章 債法
【知識點】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
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
侵權責任承擔方式 | 損害賠償(最主要的責任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 |
損害賠償 | 以有損害后果作為前提,包括:補償性損害賠償、懲罰性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 |
損害賠償 的適用 | 人身損害 賠償 |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
人身權益 損害賠償 |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 |
精神損害 賠償 | (1)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 |
財產損害 賠償 |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 |
懲罰性 賠償 |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1)故意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 (2)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或者沒有依據規定采取有效補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 (3)侵權人違反法律規定故意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嚴重后果的 | |
損害賠償 的原則 | 完全賠償 原則 | 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應向受害人予以全部賠償(損害賠償的一般原則) |
損益相抵 原則 | 賠償權利人基于同一侵權行為受有利益的,應將該利益從損害賠償數額中予以扣除,賠償義務人僅就差額部分予以賠償 | |
過失相抵 原則 | 在確定損害賠償數額時,應將被侵權人的過失所造成的損害從侵權人應承擔的賠償數額中予以扣除。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
注:以上內容選自陳小球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精講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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