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的種類_2020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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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行政強制的種類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四章 行政強制法律制度
【知識點】行政強制的種類
行政強制的種類
一、行政強制措施
1.概念
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2.種類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3)扣押財物;
(4)凍結存款、匯款;
(5)其他行政強制措施:證據先行登記保存、交通管制、強制進入場所、通信管制等。
二、行政強制執行
1.概念
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
2.種類
【提示】稅務機關作出的收繳或者停售發票決定不是稅務行政處罰,而是一種執行罰性質的間接強制執行。
【總結】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有人說成功是存在概率的,堅持努力的人才會有更高的可能取得成功,因此我們在備考的過程中一定要堅持不懈,努力學習哦!
(注:以上內容選自慧慧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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