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_2020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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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七章—民法基本理論與基本制度
【知識點】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
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
民事法律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符合民法規范的、以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
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對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加以調整的結果。
1.主體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和特定情況下的國家。
(1)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2)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
2.內容
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民事主體在法律關系中享有的民事權利和承擔的民事義務。
3.客體
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即權利義務的載體。包括:
(1)物:物權關系的客體;
(2)行為:債權關系的客體;
(3)智慧產品:知識產權關系的客體;
(4)人格與身份:人身關系的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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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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