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為的分類_2019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東奧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中有關法律行為分類的知識點,快來努力學習吧!
【內容導航】
法律行為的分類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七章-民法基本理論與基本制度
【知識點】法律行為的分類
法律行為的分類
法律行為的分類如下:
劃分依據 | 分類 | 含義 | 實例 |
1. 法律行為成立中意思表示的構成特點 | 單方法律行為 | 僅由行為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構成的法律行為 | 立遺囑、拋棄所有權 |
雙方法律行為 | 雙方相向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方可成立的法律行為 | 合同 | |
共同法律行為 | 多方相同方向意思表示達成一致方可成立的法律行為 | 合伙 | |
2. 法律行為的效果處于財產領域或身份領域 | 財產法律行為 | 發(fā)生財產關系變動效果的法律行為 | 設立物權、訂立合同 |
身份法律行為 | 發(fā)生身份關系變動效果的法律行為 | 結婚、離婚、收養(yǎng) | |
3. 法律行為的成立是否必須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特定形式 | 要式法律行為 | 必須采取法律規(guī)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為 | 不動產所有權轉讓登記;保證、抵押 |
不要式法律行為 | 法律不要求采用特定方式,當事人可自由選擇行為方式的法律行為 | 菜市場買菜 | |
4. 彼此關聯(lián)的法律行為相互間的依從關系 | 主法律行為 | 彼此關聯(lián)的法律行為中,無須相關法律行為的存在即能成立的法律行為 | 在借貸合同與為其設立的保證合同之間,前者為主法律行為,后者為從法律行為 |
從法律行為 | 彼此關聯(lián)的法律行為中,須以相關法律行為的存在為前提的法律行為 | ||
5. 當事人之間有無對價性給付 | 有償法律行為 | 當事人雙方互為對待給付義務的行為 | 買賣、租賃 |
無償法律行為 | 當事人一方負給付義務,另一方無對待給付義務的行為 | 贈與 | |
6. 法律行為的成立是否于意思表示之外尚須交付實物 | 諾成法律行為(不要物法律行為) | 僅以意思表示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為 | 買賣、租賃合同 |
踐成(實踐)法律行為(要物法律行為) | 除意思表示外,尚須交付實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為 | 借用、一般保管、定金合同 | |
7. 彼此關聯(lián)的法律行為有無獨立的實質內容 | 基本法律行為 | 相關聯(lián)法律行為中,具有獨立實質內容但卻以相關法律行為為生效要件的法律行為 | 需法定代理人同意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實施的法律行為 |
補助法律行為 | 相關聯(lián)法律行為中,不具有獨立的實質內容、僅作為基本行為生效要件的法律行為 | 法定代理人對限制行為能力人所實施法律行為的“同意行為” | |
8. 法律行為的效力發(fā)生于行為人生前或死后 | 生存法律行為 (生前行為) | 效力發(fā)生于行為人生前的法律行為 | 買賣、租賃等 |
死因法律行為 (死后行為) | 以行為人死亡為生效要件的法律行為 | 遺囑 |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祝愿大家在稅務師考試中考出自己心中滿意的好成績,順利取得稅務師證書,擁有更加美好光明的未來。
(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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