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義務與責任6_2019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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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民事義務與民事責任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七章-民法基本理論與基本制度
【知識點】民事義務與民事責任
民事義務與民事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和舉證方式劃分,可分為過失責任、過失推定責任、無過失責任。
①過失責任,是指以過失作為主觀要件的侵權責任。加害人的過失須由受害人舉證證明。
②過失推定責任,是指加害人的過失無須受害人舉證,而是由法律推定的。即加害人須自證無過失方能免責,加害人若不能自證無過失,法律即推定其有過失。
③無過失責任,是指不以過失作為主觀要件的侵權責任。該責任形態免除了受害人對加害人過失的舉證責任,同時加害人也不得以自證無過失而免責。
【提示】
1.過失推定責任和無過失責任僅在法律有特別規定時方適用。
2.法律如無特別規定,皆適用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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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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