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體概述_2019《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
所謂天才,只不過是把別人玩樂的時間都用在了學習上。稅務師備考,大家要認真對待,重視每一個環節,爭取早日突破自己,達成目標!
【內容導航】
行政主體概述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行政法基本理論
【知識點】行政主體概述
行政主體概述
1.行政主體的特征
行政主體的特征 | |||
(1) | 行政主體是社會組織 | ||
(2) | 行政主體(依法)享有行政權力 | ||
(3) | 行政主體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 | ||
(4) | 行政主體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 ||
不能成為行政主體 | |||
人大 | 黨的機關 | 企業 | 個人 |
2.行政主體的行政職權
(1)一般屬性:強制性、命令性、執行性
(2)特有屬性
① | 公益性 | 以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為目的 |
② | 優益性 | 以法律、法規等形式賦予行政主體享有各種職務上或物質上優益條件的資格 |
③ | 支配性 | 對行政相對人予以支配 |
④ | 不可自由處分性 | 是權力也是職責,不得隨意轉移、不得隨意拋棄 |
有一些人,不僅能克服困難和阻礙,還能從中看到機遇并把握。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備考雖然漫長,但同學們也要堅持學習,未來一定會感謝自己現在的付出。
(注:以上內容選自楊千紫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