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行政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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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行政強制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行政法律制度
【知識點】行政強制
行政強制
(一)概念
行政強制,是一種具有可訴性的具體行政行為,是行政機關在特定情形下依法對當事人的人身、財產暫時予以限制、控制,或者以一定方式強制當事人履行行政決定所確定義務的行政行為。
(二)種類
種類 | 概念 | 具體類型 |
行政強制措施 | 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3.扣押財物 4.凍結存款、匯款 5.其他行政強制措施,主要是指:《行政處罰法》中規定的證據先行登記保存、《道路交通安全法》《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規定的交通管制、《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強制進入場所、《無線電管理條例》中規定的通信管制等 |
行政強制執行 | 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 | 1.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2.劃撥存款、匯款 3.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4.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5.代履行 6.其他強制執行方式,主要是指:強制履行兵役義務、強制戒毒、強制收購、強制教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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