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考點: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臨近稅務師考試,考生們要抓住考前的備考時間,不要讓時光白白溜走,利用考前這幾天時間多學習幾個知識點,讓自己的備考準備的更充分些。以下是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的每日考點,供大家學習分享。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行政機關及組成 | 行政主體? | ||||
中央行政機關 | 國務院 | √ | |||
國務院組成部門(“XX部、XX委員會”,如應急管理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人民銀行、審計署等) | √ | ||||
國務院部委、總局管理的國家局(“XX局”,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民用航空局等) | √ | ||||
國務院辦事機構(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研究室) | × | ||||
國務院直屬機構(“XX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計局、海關總署、國務院參事室、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等) | √ | ||||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銀保監會、證監會新華通訊社、科學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等) | 銀保監會、證監會√ 其他× | ||||
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 | ||||
地方行政機關 |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派出機關 | √ | |||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 行政機關的內部機構(如交警大隊、省以下稅務局設立的稽查局等) | √(經授權成為行政主體) | |||
政府職能部門的派出機構(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稅務所、財政所等) | |||||
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等) | |||||
社會團體(如社會公益團體等) | |||||
其他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如居委會、村委會等) | |||||
項目 | 派出機構 | 派出機關 | |||
設立機關 | 由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設置 | 由各級人民政府設置 | |||
職能范圍 | 只限于管理某項專門的行政事務 | 職能是多方面的或綜合性的,相當于一級人民政府 | |||
主體資格 | 只能成為授權行政主體 | 在法律上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是職權行政主體,且是地域性行政主體 | |||
具體種類 | 審計署駐各地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稅務所、財政所等 | 行政公署、區公所、街道辦事處、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管理委員會 |
行政機關及組成 | 行政主體? | |
行政機關委托組織 | 1.委托必須有法律依據 2.委托必須在法定權限內,超越權限的委托無效 3.必須委托符合法定條件的組織 4.受委托組織必須在委托范圍內行使行政職權,且“不得再委托” 5.必須履行書面委托手續 6.委托行政機關必須對受委托組織的行為加強監督,并對其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 × |
項目 |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 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 |
行政權力來源 | 來源于法律、法規的明文授權規定 | 來源于行政機關的委托 |
名義 | 可以自己名義行使行政權 | 不能獨立行使行政權,必須以委托機關的名義行使 |
法律地位和行為后果 | 可以自己名義行使行政權,屬于行政主體;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中,可直接當被告或復議被申請人 | 不具有獨立主體資格,非行政主體;行政訴訟和復議中,不具有被告或被申請人資格,其行為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機關承擔 |
行政機關及組成 | 行政主體? | |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 公務員享有的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3.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4.參加培訓 5.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6.提出申訴和控告 7.申請辭職 8.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提示】公務員以其所在行政機關的名義行使行政權,其行為結果歸屬于相應行政機關 | × |
只有不斷的付出努力,才有可能取得成功,距離稅務師考試時間越來越近,考生們要做好最后沖刺的準備,預祝大家取的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