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收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股份回購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收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股份回購。
【內容導航】:
1.股份回購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第2篇第五章公司法第四節股份有限公司的內容。
【基礎考點】:股份回購
情形 |
程序 |
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
(1)經股東大會決議 (2)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后,應當自收購之日起10日內注銷 |
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
(1)經股東大會決議 (2)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后,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
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
(1)經股東大會決議 (2)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 (3)用于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稅后利潤中支出 (4)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1年內轉讓給職工 |
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有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
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后,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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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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