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稅收相關法律》之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
【東奧小編】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教材,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稅收相關法律》之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
請問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是什么意思?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無因管理是一種自發性的行為,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損害而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行為。無因管理的表現形式有很多:常見的有下雨時鄰居不在幫助鄰居家收被子等等行為……都屬于無因管理,通俗一點就是沒有義務的助人行為。
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并造成他人損失的法律現象。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
若還有疑問,歡迎繼續提問。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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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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