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沖刺知識點:《合同法》分則之倉儲合同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沖刺知識點:《合同法》分則之倉儲合同。
【內容導航】:
1.《合同法》分則之倉儲合同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2篇第三章債權法律制度第二節《合同法》分則之倉儲合同的內容。
【知識點】:《合同法》分則之倉儲合同
1.倉儲合同是諾成性合同、雙務合同、有償合同、不要式合同。
2.倉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3.當事人對儲存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可以隨時提取倉儲物,保管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提取倉儲物,但應當給予必要的準備時間。
4.儲存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倉儲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倉儲物的,應當加收倉儲費;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相關內容: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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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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