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
【內容導航】:
1.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進行審查原則
2.司法變更有限原則
3.被告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負舉證責任原則
4.行政訴訟期間行政決定不停止執行原則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4篇第一章涉稅犯罪第一節行政訴訟概述的內容。
【知識點】: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
1.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進行審查原則
【解釋1】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而不審查抽象行政行為、內部行政行為以及國家行為;行政復議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一并提出對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有關規定的審查申請。
【解釋2】行政訴訟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不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合理性”;行政復議既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又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理性。
2.司法變更有限原則
“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變更。
【相關鏈接】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決定“變更”:(1)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但是明顯不當或者適用依據錯誤;(2)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但是經行政復議機關審理查明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3.被告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負舉證責任原則
4.行政訴訟期間行政決定不停止執行原則
行政訴訟中,當事人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因原告提起訴訟而停止執行;但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停止執行:
(1)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2)根據原告的申請,人民法院裁定停止執行;
(3)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停止執行的。
【相關鏈接】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在下列情況下,可以停止執行:(1)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2)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3)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4)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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